转发《关于开展 2026 年湖南省教师人工智能应用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部门、学院:
接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6年湖南省教师人工智能应用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活动以教师人智协同教学能力提升为主题,促进人工智能与教育创新融合,按照个人自愿参加的原则,聚焦教AI、用AI、创AI、护AI四个类别,精心提炼应用案例成果,探索人机协同教学模式,提升教师在人工智能应用方面的实践成效。
二、活动组织
本次活动在省教育厅指导下,由省电化教育馆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三、参加人员
全省基础教育(含幼儿园、特教、中职)、职业教育、高等教育阶段有意愿的教师。
四、案例类别
案例设置“教AI、用AI、创AI、护AI”四个类别(附件1-4),其中我校课申报“用AI、创AI、护AI”三个类别。
五、申报限额
高等学校。每所高校每类案例限报1件,共3件。
六、活动流程
此次活动依托湖南智慧教育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按以下流程组织实施。
1.案例准备。有意愿参加的教师结合自身实际,选择申报的案例类别,根据每个类别的征集指南形成案例(案例须聚焦人工智能与教育教学创新融合,以问题解决和应用实效为导向)。严禁直接用AI自动生成案例。
2.单位自评。学校自行组织案例征集活动,校内申报时间为6月1日,超过名额将开展校内评审,最终按照申报限额择优推荐工作。6月15日前组织推荐案例作者在省平台完成案例上传(登录湖南智慧教育平台“活动竞赛”栏目下“全省教师人工智能应用案例征集活动”系统完成),逾期概不受理。
3.省级推荐。省电教馆将于6月25日前组织专家择优遴选400个案例推荐至中央电教馆,并于6月30日将省级推荐案例上传至国家活动平台(由高校和市州管理员组织本地省级推荐案例的作者登录平台完成,https://jiaoshi.eduyun.cn)。
4.结果公布。省级推荐完成后将在省级活动平台统一公布省级案例名单,并发放省级案例电子证书。国家评选完成后将于12月发放国家级案例电子证书(国家活动平台“我的证书”模块查询与下载)。
5.交流展示。9月至11月,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部分案例分别参加国家级交流展示,具体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同时,将选择部分国家级推荐案例上线到我省和国家智慧教育平台,作为研修资源供广大教师学习借鉴。
科技处
2026年5月6日